【他曾】番外、她
早上六点五十,她今天起得很早,早得有些过头了。
这份勤勉毫无意义。
西元三零一六年,如今时代已日新月异,哪怕是载于历史里需要踩点的课前一分钟苏醒,都不足为惧。
想要从一个地方前往另一个地方,一个瞬间就够了。
她起身看向窗外,空荡荡的。她曾经在数据上看过历史中车水马龙的景象,那时她大开眼界,毕竟从未见过。而未知,往往暗示着一种向往。
她慢悠悠洗漱后下了楼,吃了出生以来最漫长的一餐,再慢慢地离开家门,今天罕见地不用个人移动机,她选择步行。
其实她一直想这样的,缓慢的、静谧的,周围的景象像跑马灯映入眼帘,再悠悠晃出视野。她一步一步踏着,用双脚立于土地,亲自感受自然的一片生机,不知怎地,她突兀地生出一股怀念的感觉。
然而在这个时代,这样的想法都成了一种奢侈。世界的步调是快的,连带周遭人们的步调也是快的。
历史留下的痕迹被洪流冲刷得一乾二净,什么也没能留下。
她一直是个奇怪的人,她会藉由所有能用的资源去窥视历史,不曾经历过的年代、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,看着他们的一颦一笑,藉此描绘自己在那里的样貌。
她对于过往──那些她无从参与的年代满怀憧憬。
她走入教室,花了二十分钟,说长不长、说短不短的时间。对于能够花一分钟就抵达的同学们,她的行为显得过度浪费,宝贵的十九分钟能够做很多事,譬如买份早餐、譬如看本书、譬如小憩一会儿,而她用来感受世界。
任何事都能透过科技迅速完成,就是时间也能自由选择减缓抑或加速,而她从没用过,一分一秒都过于真实,本该是平凡无奇,在这里却反而独树一帜。
真是个怪人。
她的同学没少用这个形容词称呼她,而她像没听见似的,下意识对这些莫名的恶意谩骂视若无睹。
兴许她见怪不怪了,能够在现在被说奇怪,也能算某种荣耀,毕竟她的同桌正用玻璃杯啜饮一杯血,课桌椅也全是自己自备的高级沙发套组,沙发还好说,就是不知道他打哪找玻璃杯这种老古董的。
不过她这人虽是怪异了些,人缘还是不错的,只是大多数的朋友都弄不清她的想法,从一开始的试图理解到后来的弃之不顾,反反复覆来来去去,她不以为意,全然把他人的不过问当作对她诡异行为的尊重。
上课的提示音响了,大家纷纷入座,也有不少在老师开始上课后几分钟才纷纷从座位上浮现的学生。她滑过眼前的屏幕,年代久远的文字出现在她的视野,她确定这是此次上课内容后,才继续往下阅读。
那是一段古老的英文歌词。
『Thesharp knife of a short life, well
I'vehad, just enough time』
如刀锋般短暂急促的人生,然而这仓促的人生旅程,刚好够我学会珍惜。
她翻开课表,确认这是一门临时性的调课,古文学成了古代情歌赏析。她偏头看了一下,同桌还在喝他的不知道第几杯鲜血,九宫格范围有好几位的头已经开始钓鱼,看来没有几个人注意到课程改变,又或许对他们来说不重要。
课乏味地结束了,她静静听着一旁的人开始讨论起最新的潮流,哪家公司上市了什么新产品、哪位人物有了对象、哪位歌手发行了新歌。最后她听见他们不约而同地讨论起同一个名字──雷西。
似乎是某位已逝的作家,他留下了一部巨作,震撼了当时的年代,即使是现在,知晓他的人依旧不少。而且这名字听起来很亲切,让她对这位作家的第一印象很好,雷西一生只有那一部作品,后来人就没了。
人生里的第一本书影响了后世许多发展,可以说是一位天才,而或许天才都注定英年早逝,雷西很早就过世了。她曾经读过对方的自传,但上头提及的资料少之又少,简直像杜撰出来的人物,尽写些毫不相干的东西。
说起来方才那首歌中文译名似乎是《假使我英年早逝》,这巧合倒是很微妙了。
她一直想找时间去看看那本书,苦于找不着机会,择日不如撞日,她决定今天去看看。世上的书店只有那么一间,她很常去,偶尔听听里头的歌,偶尔会在店里翻阅当日进的书籍。
也只剩那里还存在可以用手碰的东西了吧?只剩数据的年代里,唯有那里尚存人世间该有的温暖。她再次踏进那间店,今天自己的情绪有些不大对劲,从一早就开始了,尽想些有的没的,她甩头忽略不重要的念头。
她一进门就看见她想找的书,那种过载的渴望一直催促她向前,一步、两步,直到近在咫尺,直到她拾起书,开始阅读。
『一个人的一生漫长也无趣,我遇见了很多人,做了很多事,觉得自己什么都来不及做,就匆匆过了几个年头。我时常在后悔,这一生中做了太多错事,误会了人、耽误了人、伤害了人,什么事我都做过。
……
──在广阔无边的世界里与你相遇,我何其有幸。』
她一页一页看着,一如往常,一如她平时动用资源窥视前人的历史,她诧异起其中的相似度。
滴答、滴答。
静得只剩时钟的响声。
她的手指划过扇页,碎金的长发落在文字上,那文字彷佛有了温度,烫得她一震,又装作若无其事。
「同学,妳没事吧?同学?」
「……没事,不好意思。」
她愣了半晌,眼角夹着的泪突兀地落在扇页,勾勒出一个不深不浅的痕迹,扇页上那一行手写的字迹被衬得格外清晰。
「我要买这本书。」她将书递了过去,店员狐疑地盯着她看,收了钱确认对方真的没事后才将书递给她。
看人影渐渐在视线中模糊,店员才收回探究的目光。
离开书店后她紧紧地将书捧在怀里,几乎是下意识的反应,就像在对她说一样,那温度过于真实炙热,她的心脏仍在激烈撞击。
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只能笃定是很重要的、不能遗忘的东西。
她磕磕绊绊地回到家,再次把书翻开,盯着那一行字,莫名地愣了神。那滴泪落在字尾,渲染了部分的白,犹如一种沉默的回答,竟让她凭空生出了庆幸的感觉。
后来她也不想了,书静静躺在桌上,窗户开着,微风轻拂,扇页的那行字又透了出来。那是一行手写的印刷体,字体相当坚毅,写出来的语句却卑微地落到脚底,俨然祈求一句回复都是奢望。
──我很爱妳,妳知道吗?
/
文里出现的歌是TheBand Perry的《IfI Die Young》,有兴趣可以去找来听,不过个人比较喜欢别人演绎的版本。
评论